国际上承认元朝是中国吗

国际上承认元朝是中国吗

元朝和清朝到底是中国的正统王朝吗?我们必须要清楚中国的概念吗?

“中国”一词在古今的概念可以说完全不同,现在的“中国”是国家概念,但是古代并非如此。在远古时代,所有的民族都将自己视为世界的中心,尤其是相对封闭的东亚农耕民族。在远古时代,中国黄河流域出现了许多城镇,文明初期。大约在4000年前,大禹建立了夏朝。根据古文献可以得出,夏朝大概位于伊洛河一带。夏人自认为自己处于世界中心,于是将首都称为“中国”,这里的“国”是城市的意思。

建立商朝的这个民族来自于东方,他们后来被称为“东夷”。商灭夏之后,将洛阳一带称为西邑,也就是西边的城市。对于商朝来说,那肯定就不是“中央之城”了。周人是夏人的后代,周灭商之后,周武王就想迁都洛阳,他说“余其宅兹中国,自兹乂民”。但是周武王为迁都就去世后,后来周公实现了“定鼎洛邑”的计划。

周朝推行严密的分封制,于是夏人后代就被分封到了东方的各个地方。这也就是华夏领土的第一次扩张。人们将西周分封诸国称为“诸夏”。很明显,当时的周是王朝概念,夏是国家民族概念,而中国只是地区概念。不过,周朝的“中国”一词的范围也在扩大。西周诸侯将自己的首都称为“中国”,久而久之,也就是将黄河流域称为“中国”。到了秦汉,人们所谓的“中国”也就等同于中原、中土、中州。

如果在古籍中看过“中国”一词,千万不要认为这就是现在的中国,应该只能理解为中原或者黄河流域。例如,三国时期诸葛亮曾对孙权说:“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不如早与之绝”。这里中国就是中原,也就是当时的曹魏。如果非要认为这个就是现代的中国概念的话,那岂不是东吴和蜀汉不属于中国?

直到三国时代,人们认为的中国还只是中原

当然,从周朝开始,中国一词也开始和民族联系起来。因此华夏族长期占据中原,于是后来就将华夏和“中国”等同了,《论语集解》云:“诸夏,中国也”。周人又将周边的少数民族蔑称为“东夷”“南蛮”“北狄”“西戎”等,并称“蛮夷”“四方”“四夷”。不过,后来这些民族都全部融合了,形成了汉族。于是,后来的中原、华夏、中国也就是汉族的聚居地。

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就认为汉族居住的地方才是中国的,其他的地区就不是。因为清朝之前的中国始终没有转化为国家概念,还依然是地域概念。不过,到了隋唐,中国一词的范围已经从北方扩展到了南方,基本和后来的“内地”、“汉地”是等同的。

元朝不算中国?

肯定是属于中国的

无论是元朝还是清朝

抑或是其他有少数民族建立的偏安一隅的政权

都是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属于中国的

因从民族来说,他们都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

所以他们建立的政权是属于中国的

其次,从文化来说,他们也是属于中国的

因为无论他们最开始是属于什么文化

最后都被中华文化所征服,采取的都是汉族文化来统治

历史证明,不采取汉族文化是不行的

最后,从地域和疆界来说,他们都是属于中国的

任何想说他们不属于中国的都是妄图将我们祖国历史分裂的背国阴谋行为

我们都要坚决反对

元代算不算 ,别的国家统治了中国?

不算

国际上不承认元朝是中国的历史是因为元代统治族群后裔蒙古国的存在,如果蒙古国没有在二战后独立,那么元朝的历史就会被广泛地承认为中国历史。这里和血统无关。

看看英国的历史,基本上属于本土人士的很少,从征服者威廉开始到金雀花王朝、兰开斯特王朝、约克王朝直到都铎王朝,基本上都可以说是法国人在英国的生活史,这些时段诞生了剑桥、牛津,度过了封建社会到资本社会的转变期,并且最后形成了独特的英格兰文化。

如果按照中国民族主义者的判断准则,这一段时间应该算在法国的历史中(英语很大部分都脱胎于法语)。因为那段时间法国人属于统治阶级、两国现在各自拥有主权和独立,为什么还要把这段时间算在英国头上呢?是英国人为了面子才硬生生的把它写进本国历史中的吗?

其实,元朝算不算我们的历史这和外国人承不承认无关。元朝的政体基本沿袭了中国古代的行政结构;国号元的选定出自中国古文献;几代元皇帝的谥号、庙号都沿袭于中国;元朝皇帝没有让我们学习他们的语言、没有强迫我们继承他们的传统、本国的文化虽然有断层,但是典籍还是较为完整的保存了下来,并且催生了元曲的发展。这些和同时期的其他几个蒙古汗国是有不同的,那些汗国保持着自己的文化独立性,既不吸收当地文化也不传播发展本族文明,几乎没有和统治地区的本土文化产生交集,完全就是一副想着霸占一段时间的态度。所以,他们即使最后消亡了也没有给当地的历史留下什么痕迹,这和中国的元王朝是不同的!国外史学家不把这些汗国历史算在当地各国的本国史中是有道理的,但是不把元朝历史算在中国古代史中我认为才是无知或者别有用心的表现。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sdnit.com/mm/401110.html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