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身体条件要求

当兵身体条件要求

当兵需要什么条件?

一、年龄:男性青年当兵参军在年龄上需要达到相应的规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要年满十七周岁;高中以上毕业文凭需要达到年龄在十八到二十一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的年龄可以放宽到二十二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年龄可以放宽到二十四周岁。女生参军入伍年龄要求,高中应届毕业生需要达到十七到十九周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的年龄可以放宽到二十二周岁;

二、身高和体重要求:男生需要满足160厘米以上,女生要达到158厘米以上。其中部分兵种还会有特殊的身高要求,比如坦克兵需要身高在162厘米到178厘米之间;潜水员需要在168厘米到185厘米之间;空降兵的升高要在168厘米以上;特种部队人员身高要在170厘米以上。体重标准需要达到相应的比例,男性青年参军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百分之三十;女性青年参军入伍体重不得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之十五;

三、视力要求:参军入伍的人员在视力标准的要求上需要达到左眼的裸视力不得低于4.5;右眼裸视力不得低于4.6;术后半年以上的双眼视力需要达到4.8以上,并且无并发症。其中特殊的兵种对视力要求也有不同的标准和规定。一般的坦克兵和潜艇舰艇兵种需要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以及公安警卫部队的条件兵和特种兵需要双眼裸视力不低于5.0。

当兵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当兵的条件和标准如下:

1、当兵要求最低文化程度是初中以上。

2、男青年为年满18至2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岁。

3、男性身高不低于162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cm。

4、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如果学历比较高,一直在上学,例如研究生,他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四十九将第六十七条改为第七十三条,修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根据需要配备文职干部。本法有关军官的规定适用于文职干部。”此外,将第五章章名修改为“军队院校从青年学生中招收的学员”;第八章章名修改为“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第十章章名修改为“现役军人的待遇和退出现役的安置”;第十一章章名修改为“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中的“高等院校”修改为“普通高等学校”;第三十条中的“军事院校”修改为“军队院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中的“高级中学”修改为“普通高中”;第四十五条中的“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修改为“中等职业学校”;第六十五条中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当兵需要什么要求和条件

一、想去当兵需要什么条件

1、对象和范围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征集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

2、政治条件:属于犯罪团伙标志有碍军容的;被判处过徒刑、拘役和管制,被依法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在单位被开除公职、厂籍、学籍,以及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有流氓、卖淫、嫖娼、吸毒、盗窃、抢劫、诈骗行为的,都不能被征集入伍。

3、身体条件男青年不低于1.62米,女青年不低于1.60米;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对身高符合标准,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特勤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视力不低于4.8,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征兵在体检时新增加了心理检测内容,通过一些设计好的题目检测应征者的智商和心理素质,并能检测出应征青年是否有精神病家族史,以进一步提高兵员的质量。

征兵工作明确优先征集学历高者以及应届毕业生入伍。本科生年龄放宽到24岁,同时全面面向社会征集女兵。征兵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术,下同)学校应届毕业生。

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农业户口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9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征兵年龄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岁。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高职(专科)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年龄参照男兵征集年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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