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老人国家补助政策

失独老人国家补助政策

失独老人有什么待遇

法律分析: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养老给予补助。(一)对具有本市户籍且享受低保,其独生子女死亡或独生子女重度残疾等老年人,给予每月60小时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财政部门按照城镇每小时15元,农村每小时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二)对具有本市户籍,其独生子女死亡或独生子女重度残疾等老年人入住非营利普惠型养老机构的,按照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养老机构收住享受低保的上述老年人,收费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财政部门按照当地普惠型养老机构平均收费标准的80%给予补助。(三)统筹城乡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社会救助政策,对本市户籍城乡低保家庭中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按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三分之一增发专项生活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八条国家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第三十一条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第三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第七十三条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第七十四条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部门或者组织,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失独家庭享受哪些国家政策

接收失能失智老年人,按照其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标准分别200元、400元、600元以上。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国家对失独老人新政

法律分析: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根据当地最新政策了解,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200元。.根据当地最新政策了解,70-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2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300元。.补贴标准:对60-79岁、80-89岁、9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失独家庭六十岁后养老政策

失独家庭六十岁后养老政策,每个地方的政策都是不一样的,有的是一次性补助多少钱,有的是每个月补助多少钱。

以上海市失独家庭补助标准举例:

1.上海市失独家庭补助标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标准从每人每月40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

2.上海市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上海户籍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伤残父母发放一次性补助3000元,独生子女死亡父母发放一次性补助5000元。

法律依据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失独家庭援助服务项目的通知》规定失独特别扶助对象在每个年度内可以获得最多6次、每次4小时的免费辅助就医服务,当年可以合并使用,但不可累计至下一年度,全年累计时间最多为24小时。在辅助就医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医疗费等个人应当支出的费用,由失独特别扶助对象自行承担。详细内容以协议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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